由 特教組 在 週一, 11/30/2020 - 10:16 發表
公告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暨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。
一、鑑定重要資訊如下:
(一) 申請資格:
1、 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9學年度公、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。
2、 欲申請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(英語或數理)鑑定者: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,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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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鑑定重要資訊如下:
(一) 申請資格:
1、 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9學年度公、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。
2、 欲申請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(英語或數理)鑑定者: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,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者。